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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布计划作出“量化”标准,3年内本市80%以上幼儿园办学水平要有普遍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8:17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钮怿张晓鸣)“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这是上海的学龄前儿童应当具有的良好素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上海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合理布局本市学前教育资源,普遍改善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基本满足市民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这是记者从昨天发布的《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6年-2008年)》中得到的消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以书面形式介绍了这一计划。

  焦扬介绍,随着本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市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空前提高,加上城市布局调整、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到来,本市部分地区正面临着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行动计划》对本市幼儿园的软硬件都作出了“量化”标准:3年内本市80%以上幼儿园要达到1988年教育部制定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标准或2005年本市颁发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而其余幼儿园幼儿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幼儿园规模严格控制在15个班级以内,小班、中班、大班每班人数分别控制在25人、30人、35人以内;85%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所有保教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总之,80%以上的幼儿园办学水平都要有普遍提高。

  《行动计划》还要求,各区县政府要确保公建配套落实,保证到2008年本市98%以上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都能就近接受3年学前教育;此外,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要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据悉,学前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各区县政府将把《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纳入到各自的“十一五”规划中,要确保教育公建配套落实,满足区域内市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市教委将制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评估指标体系,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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