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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参保人员可申办34种慢性病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26 中国徐州网

  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单位申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审查

  彭城晚报讯(记者刘作霖)记者昨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天开始,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到参 保单位申请办理慢性病鉴定。

  病种确定原则

  根据我市新出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门诊慢性病的病种确定原则是:诊断标 准与处置症比较明确的,已经确诊为慢性病的,病情相对稳定适合坚持在门诊治疗,病程和治疗周期比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 服药的,治疗费用明显高于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年度内起付标准费以上者。根据“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和统筹基金、参保病人 的承受能力,尽可能地扩大病种覆盖面,向老年人易患病人倾斜。

  34个病种分成3类

  按照这个原则,门诊慢性病由原来的13种扩大到34种。这34个病种分成了三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 偿、肾病综合症等7种为一类门诊慢性病,活动期结核病、

糖尿病并发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20种为二类门诊慢性病,甲状 腺功能亢进症、白塞病、骨关节炎等7种为三类门诊慢性病。

  办理手续及过程

  患有这34种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单位申请办理鉴定手续,参保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分 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和《徐州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分门诊慢性病花名册》,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报送到市医保中心,市医保 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审查,参保人员携带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诊断、辅助检查结果、出院证明及相关病情资 料参加鉴定,鉴定合格者自批准之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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