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少生”奖励制度至少要执行二三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来自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消息说,我国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至少要执行二三十年,不是权宜之计。和其他普惠性社会福利政策相比,奖励扶助制度更着眼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

  据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人均不低于60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
止。超过60岁之后,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奖励扶助制度切实改变了试点地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困难状况。据调查,在甘肃省和山西省当年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群众如今已步入晚年,近80%的家庭经济不宽裕,95%的老人生活困难,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他们来说是雪中送炭。云南省计生委的有关调查显示,云南省农村子女一年给父母的钱平均是630元,大约相当于一位老人一年的扶助金。每年600元的扶助金大部分被老人用来看病买药等必需的日常支出,扶助金的持续发放,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