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生奖励扶助制度至少执行二三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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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9: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新华社电来自国家计生委的消息说,我国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至少要执行二三十年,不是权宜之计。据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人均不低于60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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