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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财政参股江苏三家农业龙头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15 扬子晚报

  日前,省财政厅、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我省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财政投资参股经营试点举行了签约仪式。

  据了解,这3家企业分别是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胜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万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中央财政对每个企业投资参股1000万元,省财政配套投资参股1000万元,总投资参股6000万元。省财政厅授权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这
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本运营实施监管。

  据介绍,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财政投资参股扶持,财政以出资人的身份授权资产运营机构进行资本运营,实行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是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的一项制度创新和有益探索。一方面通过财政参股资金的扶持,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引进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监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

  在签约仪式上,省财政厅副厅长黄晓平表示,眼下存在一种观念,只要是从财政支出的,就应该是无偿资金。其实不然,公共财政的支出不仅仅是无偿支出,有偿支出同样是财政支出的一部分。有偿支出主要是建设性支出,财政对农业产业的扶持就属于建设性费用支出的范畴,如果完全采用无偿方式,可能会导致各地方政府、各主管部门以及各企业单位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而盲目争项目、争投资,使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浪费严重。所以,投资参股强调一定的收益保障,并授权资产运营机构进行资本运营监管,其目的并非是与企业争利,追求利润,而是为了增加参股企业的资金使用压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吴红萱 孙昂 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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