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宁波镇海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工作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0:4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0月19日消息 (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丁海勇 刘丽) 今年以来,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针对自身侦查监督工作的具体实际,积极开展侦监工作全面的规范化建设,对于那些提请逮捕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作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加强了说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充分论证,审慎把关

  2006年7月6日,办案人员在审查王某涉嫌贩毒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供述与证人证言不相符合,于是以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批准逮捕。当时负责此案的张检察官说:“我们除了向侦查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外,同时提出要求补充证据的具体意见,较好地引导了侦查取证。”十天以后,侦查机关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并第二次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检察机关经审查最后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说理强调公正 加强监督重配合

  8月7日,该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盗窃案过程中,负责该案的丁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是盗窃的财物金额不清,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条件,于是报经分管检察长同意,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还发现侦查机关在侦讯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在说明不批准逮捕理由、提出具体补证意见的同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侦查机关纠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开展业务工作中,通过对具体案件、法律监督过程的处理结果所依据的理由进行分析、阐述及说明,让当事人和被监督者能够明白处理决定的原因和依据。

  从今年1月至今,该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捕决定共21件29人。其中,无罪不捕的5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的10人;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而不捕的14人。由于检察院完善了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以不捕决定书附带《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的形式切实加强了说理工作,因此对于检察院作出的不捕决定,迄今为止侦查机关仅对1件提请复议,且经复议维持原不捕决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