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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11人被悬赏10万元通缉大谈“不公”称“要败得心服口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42 黑龙江日报

  涉嫌杀害11人,曾被公安部悬赏10万通缉,陕西汉阴“杀人恶魔”邱兴华自8月19日落网,一直被羁押在汉阴县看守所。谈及自己的案子,邱兴华不愿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大谈社会对他种种“不公”,表示审判后将会上诉,败要败得心服口服,不当缩头乌龟。罪大恶极的邱兴华,在看守所中的生活究竟怎样?近日,记者走进了看守所。

  单从外貌上看,站在面前的邱兴华与被抓获之初判若两人,原本黑而瘦的脸,已经
变白变胖,人也显得有了一些“精神”。他上身穿一件青蓝色的T恤,外套一件橘黄色的囚服,上面醒目地标有———“汉看50号”。

  听到记者说自己胖了,邱兴华笑着一指饭盆说:“在这儿吃得好,有肉。他们(管教干部)对我也很好!”

  邱兴华说,他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除定时吃饭睡觉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写“自传”。此外,平时也可看看书、读读报,如小说《野火春风斗古城》、《敌后武工队》等,报纸大都是一些过期的旧报。

  邱兴华说“自传”目前写了十多张纸,已经写到了小学四年级。“自传”主要是写他自己一生的经历,和他在社会上的种种遭遇。

  谈到他的案子时,邱兴华不愿从自身找原因,反而大谈社会对他的“不公”。邱兴华说:“在生活中,我多次受到伤害,但法律却保护不了我。这就好像我种的苞谷被牛吃了,我去找牛的主人找不到。一气之下,我把牛杀了,这时牛的主人却找到我,反让我赔牛,但我被吃的苞谷谁赔?”

  管教干部说,邱兴华在看守所表现还不错,邱所住的是一间“过渡监室”,是目前看守所安全措施最好的,一名管教干部专门负责给他做思想工作。与邱兴华住在一起的还有其他五六名羁押人员。监室中的邱兴华,日常不戴手铐,但必须戴着脚镣。据说,邱兴华在监室很好“吹牛”。

  ■记者对话邱兴华

  再次与邱兴华面对面时,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除了表面上毫不在乎的“坦然”外,已经露出一丝悔意,但这份悔意,邱兴华仅仅是对他自己认为的11名遇害者中的无辜者。

  记者:连杀11人,你怎么看待自己?

  邱兴华:我觉得自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作了反面教材。

  记者:如果你当初就像现在这样去想,是不是就不会杀人了?

  邱兴华:我现在也想过这件事情,当时我觉得社会对我不公,没有人保护我的一些权益。这是我杀人的原因之一。

  记者:还有其他的作案理由吗?

  邱兴华:生活坎坷,也确实影响较大。

  记者:作案后,你为什么逃到湖北又杀人?

  邱兴华:本来想捡破烂维持生活,但捡不到,根本没办法生活。

  记者:你知不知道湖北的魏义凯被你砍伤后,已经死亡?

  邱兴华:知道。我承认对不起他们。他们是无辜的,的确不应该。是我害得他们跟我一样,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记者:除了魏义凯,对其他遇害者你就没有悔意吗?

  邱兴华:唉!是不应该。对那些上山的香客,我很后悔。我真诚地向他们的家里人说一声“对不起”。

  记者:你知道这个案子啥时候开庭吗?

  邱兴华:10月19日,检察院的人已经说了。

  记者:那你做好上法庭的准备没有?

  邱兴华:做好了。记者:准备怎么说?

  邱兴华:我做的事情我承认。我现在是反面教材,我要把我的话说完。

  记者:你见过你的律师没有?

  邱兴华:见过两次。他的水平还不错,对法律也精通,代案子我放心。

  记者:你知道“杀人偿命”,那你准备接受法院判的结果吗?

  邱兴华:审判后,我肯定要上诉!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上诉?

  邱兴华:做事成要有成的样子,败要败得心服口服,不能当缩头乌龟!

  记者: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邱兴华:我想和安康市公安局局长秦康健,还有汉阴县公安局局长邱祖满合照一张像,给儿子留个纪念。

  记者:为什么有这种想法?

  邱兴华:因为他们在我被抓后,把我当人看,还自己掏钱送物,照顾我家人的生活,让孩子们上学,我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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