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新规定 成年异性不能与保姆住一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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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42 黑龙江日报 | |||||||||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消费者应安排保姆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不得安排其与成年异性共住一室……”1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共同召集消协会、家政服务协会、法律专家、家政服务员维权组织等有关代表,召开了《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论证会。 据介绍,这份合同范本适用于提供一般家务、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护理、病人护理
记者注意到,此次听证的示范文本明确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对家政服务员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 此外,在员工有盗窃行为或有恶性传染病、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员工存在刁难、虐待消费者家庭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日常生活的行为等情况下,消费者还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范本还规定,保姆若犯错,中介要担责。同时,合同范本也对保姆的合法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休息权等明确提出了保护措施,如规定消费者应尊重家政公司员工的人格尊严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家政公司员工,不得安排家政公司员工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等。雇主还应安排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其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