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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成驰名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42 黑龙江日报

  “清华大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今年下半年新认定的106件驰名商标,北京再次收揽了10个驰名商标,其中“清华大学”是高校中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在这份新认定的名单中显示,清华大学的驰名商标“清华大学(清华)”主要用作学校(教育)、教育、培训的类别。市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介绍,由于驰名商标是可以跨类
别保护的,这意味着今后任何企业名称和商品中都不能未经授权而随意使用“清华”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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