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次出台 “廉洁征兵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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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2:34 法制晚报 | |||||||||
北京市首次出台 “廉洁征兵规定” 涵盖廉政教育等九方面 本报讯(记者 饶沛 通讯员 肖霄 刘德涵)从今冬开始,为严肃征兵纪律,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的不正之风,本市首次研究制定了《廉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
“规定”对征兵各阶段工作都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必将促进本市征兵工作的廉政建设。 “规定”主要涵盖了九个方面:廉政教育、兵役登记、政审体检、审批把关、退兵规定、经费管理、轮岗回避、监督检查及奖惩措施。 其明确规定,征接兵人员走访应征青年和接待来防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必须公布预征对象名单、体检合格名单和入伍对象名单,且公布时间不少于五天;对查证属实且已入伍的问题新兵,实行主动追回制。 目前,全市各级兵役机关正在组织学习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