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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查借办二代身份证乱收费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7: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徐京跃)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9日表示,公安部三令五申不准借换发二代身份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并查处了一批乱收费的单位。对办证乱收费的,要一如既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据介绍,按照200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
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10元。要求收费单位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安部根据各地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不间断地派出检查组到各地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一批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处理。目前,乱收费问题集中反映在借为群众加印照片之名,未经本人同意,强行收取照片打印费。对此,公安部已发出通知,对群众办证照像自愿要求加印照片的,各地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级物价、

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严禁公安机关与企业合作收取照片费。对办证乱收费的,要一如既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010-58186722。(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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