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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民间走热 市场乱状待规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08:33 法制日报

  几份血液样本、牙齿、头发,甚至是几个烟头等,通过现代化的DNA检测技术就可精确地知道父母与子女间是否亲生关系。这种原多在电视剧里见到的带有些传奇色彩的亲子鉴定技术,如今却越来越广泛地走进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亲子鉴定成了“热”,会给家庭、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冲击?这个充满利益诱惑的市场又该如何规范呢?

  本报记者 袁定波

  “网上亲子鉴定搞没了亲生儿女”、“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近日正式宣告成立,将加快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10月17日媒体上两则与鉴定有关的新闻,让那些曾与之打过交道的人嗅出了更深一层意思:有关部门下决心整治已呈乱象的亲子鉴定市场了。

  刚刚被亲子鉴定搞得精神几近崩溃的陈女士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亲子鉴定是该好好管管了。”

  陈女士说,几年前她下岗了,跟丈夫

离婚后,一个人带着7岁的儿子生活。前夫每月给孩子80元抚养费,可根本不够用,她就找到前夫想让他多给孩子点儿。这时,前夫却对孩子是否是亲生的提出了质疑。“我觉得这简直是一种侮辱,为了证实清白,我同意去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到一个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做的,结果说孩子不是前夫的,前夫理所当然地停了每月的抚养费,邻居更是说什么的都有。“我差点儿走上绝路,冷静下来后,我到另外一家鉴定机构又做了鉴定,结果确认孩子就是前夫的。”

  鉴定资质鱼龙混杂缺少监督难以追责

  由于亲子鉴定市场需求日益扩大,民间亲子鉴定机构、中介机构应运而生。记者发现,发达的网络竟然是大多数人选择亲子鉴定机构的首选。

  “想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只要送检一方和孩子两个人的样本,就可以做鉴定吗?”记者在一家亲子鉴定网上留言。网站工作人员回复:“完全可以。只要邮寄血痕样本(擦拭在纱布上三颗黄豆大小的血印)至我公司即可。”

  但当记者电话打过去,表示希望亲自到他们那里去做,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却拒绝了,“由于公司搬迁,亲子鉴定业务暂行停止。”

  一些民间亲子鉴定机构为了抢占市场,搞起“促销”活动,甚至已经把每份样本的费用从1200元降至600元。一位从业人员讲:“我们收取的费用比司法部门指定检验机构的收费便宜许多,如果不是用来打官司,来我们这里做鉴定要划算多了。”

  但是,鉴定者在经济上“划算”的同时,拿到的鉴定结果又有多少科学性呢?

  一位曾在某民间鉴定公司工作过的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根本就不对样本进行鉴定,收到样本后的两个星期,就填写上检测报告单寄出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鉴定结果几乎都是‘两个样本一致’,这样双方都受益”。

  随着市场需要的扩大,各地进行亲子鉴定的机构也纷纷上马,除了司法部批准成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鉴定机构外,大专院校、地市级医院,甚至血站等很多机构都可以进行亲子鉴定。

  这些民间亲子鉴定机构,大多打着“生物技术公司”旗号,偷偷开展亲子鉴定业务。他们没有经过法院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的核准登记,其鉴定主体资格不合法,所做的亲子鉴定当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这种民间亲子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设备未经有关部门的核准,鉴定过程得不到应有的司法监督,鉴定错误又没有追究措施,其真实性和科学性都值得怀疑。

  “即使有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也不一定具备亲子鉴定资质,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就不具备从事亲子鉴定活动的资格,而现状是不少鉴定机构,为了营利,什么案子都收,这是亲子鉴定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认为,必须严格亲子鉴定机构、人员资格审批制度。同时,由于亲子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人的知识、技能、经验的影响很大。由于鉴定检材有容易受污染、难保管等特性,通过邮寄等方式极易导致检材、样本来源不可靠,易影响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应明确规定个人鉴定的受理程序,规范亲子鉴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

  个人委托鉴定法律未禁止鉴定机构打擦边球引纠纷

  李先生不久前通过某亲子鉴定网做了亲子鉴定。“我儿子10岁了,但他的长相和性格没有一点儿像我,而且他妈在怀他的时候也有一些疑点。”李先生和记者谈起他决定做亲子鉴定的原因,一脸无奈,“其实我并没有其他的想法,但这些问题已经困扰了我很多年,我真的很想知道儿子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李先生是背着妻子来做亲子鉴定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在2005年就做了3000多例亲子鉴定,其中个人委托亲子鉴定的占到了一半。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主任邓亚军告诉记者,用于司法用途的亲子鉴定需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关申请,所有鉴定人包括父亲、母亲、孩子都必须到场,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才能进行鉴定。“但如果是做单亲鉴定,一般不能作为司法依据,但法律没有禁止个人亲子鉴定,许多鉴定机构往往打这个擦边球。”

  北京朝阳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中心是经过司法部门审批的鉴定机构之一,该中心副主任肖白告诉记者,科学研究和鉴定是两回事,“科学研究成功率是99%,但鉴定机构则不同,做100次,如果有1次失败了,这对一个家庭而言,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因此,亲子鉴定对实验室、设备、工作人员以及鉴定过程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丝毫不能出一点差错。

  “亲子鉴定表面上看是一项医学鉴定技术,而实际上却涵盖了法律、伦理和家庭等多方问题,操作上如有失误,有可能摧毁一个家庭甚至导致法律纠纷,前不久,因接受单方委托的个人亲子鉴定,某省公安厅就成了被告。”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刘鑫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

  杨先生与宋女士离婚,儿子随杨先生一起生活。因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他自己带着孩子自行去了某省公安厅鉴定中心,该鉴定中心对杨先生与孩子的父子关系进行了鉴定,结论证实杨先生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杨先生以此为由要求孩子由宋女士来抚养。

  宋女士认为,杨先生提出亲子鉴定未经其同意,遂以该鉴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将鉴定机构———某省公安厅告上了法庭。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省公安厅的鉴定科学、合法、有效,不存在侵权。

  “由于亲子鉴定是关系到父母子女3方身份认定的一种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假如鉴定机构在当事人不共同同意做鉴定的情况下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进行鉴定,必然会引起另一方当事人的不满,从而引发投诉甚至诉讼,给鉴定机构工作、声誉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刘鑫建议相关管理部门规范亲子鉴定市场,明确亲子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比如,鉴定机构不注意保密,将载有隐私信息的鉴定文书透露给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侵犯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在鉴定过程中对一方私自搜集的另一方的血样作检测,并提示另一方的遗传学信息,鉴定机构就有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可能。

  亲子鉴定带来新烦恼子女非亲生关系怎定

  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李先生很犯愁,他对记者说:“孩子不是我亲生的,但我又不想和妻子离婚,孩子跟我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北京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毕颖认为,对于亲子鉴定暴露出来的非亲生子女法律地位问题,我国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建立婚生推定及其否认制度。

  她认为,只要孩子出生或受胎时父亲与其母亲有婚姻关系,即可推定孩子的婚生子女地位。因此,在亲子鉴定结论否定血缘关系并经法院作出相应判决之前,子女的法律地位只能是婚生子女。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孙若军则认为,当亲子鉴定李先生与子女无血缘关系时,双方为姻亲关系,即继父母子女关系,并溯及到子女出生时。在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相互间有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义务,以及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相关链接

  司法鉴定设备配置标准

  近日,出台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以下简称配置标准)。

  配置标准规定了开展鉴定业务必须的仪器设备,是鉴定业务的最低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但决不能低于配置标准。

  对于申请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凡是没有达标的,司法行政机关一律不予登记;对于配置标准公布之前已审核登记,但未达标的鉴定机构,各地应明确要求鉴定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达标,逾期仍未达标的,省级管理机关予以注销,或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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