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拿枪逼人还高利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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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02 汉网 | |||||||||
据《华商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陕西商洛市检察机关获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已侦查终结,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9项罪名,对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何奇、党军宏、李建锋等人,以哥们义气为纽带,以实现各自的经济
经查,1997年,何奇调至山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任所长后不久,与他人勾结,以开办歌舞厅为掩护,组织20多名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2002年4月28日,姜某借了何奇5万元高利贷,2个月后无钱清息。李建锋、姚金鹏用马刀、钢筋棍对姜某威逼,并以注射药物进行恐吓,逼姜某共归还高利贷本息及罚款67万元。2003年4、5月间,姚金鹏4次用何奇的资金给武某借了15万元高利贷,借款到期后,李建锋、姚金鹏二人以注射药物使其“丧失性功能”相威胁,敲诈武某31.5万元。其追债手段凶残恶劣,动辄暴打折磨,何奇甚至用手枪指着欠款者的脑袋追债。 何奇与党军宏等人还贩卖毒品,谋取非法利益。一次,李建锋借故殴打县邮政局副局长后,公然叫嚣“再让你到派出所尝点厉害。”何奇的堂弟何罡(另案处理),在得知何奇的胞弟何锋(另案处理)与湖北郧西法院来陕办案人员发生口角后,便纠集多人,拦截殴打办案人员,砸坏车辆。经何奇多方活动,使何罡、何锋等人逃脱追究。 1998年以来,该组织共实施犯罪39起,涉及罪名9项,有26起系共同犯罪,获取经济利益170多万元,受害群众达25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