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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特大杀人案嫌犯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22 CCTV《第一时间》

  新闻首先来关注“7.16”特大杀人案的审判。昨天下午,涉嫌连杀11人,被称为“杀人狂”的陕西汉阴农民邱 兴华,在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审判,一审被判处死刑。一起来看一下记者昨天发回的报道。记者出镜:同期法官同 期:带上庭武警押送邱进入现场女审判员和邱兴华的一段对话。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邱兴华杀人的证据,并宣读了公诉书,邱兴华对公诉没有异
议。审判长被告人邱兴华:犯故 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 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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