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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身份证工本费等30项行政事业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2:41 法制晚报

  补领身份证 不许再收费

  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昨天下午,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通知”取消、停止了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签证延
期、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出租车驾驶服务资格考试费等项目。

  市财政局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取消、停收的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行时间不完全一致,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收费目录规定的收费,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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