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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邱兴华不服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5:17 北京晚报

  

“杀人恶魔”邱兴华不服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西安讯陕西省安康市再次受到了全国媒体的关注。连杀11人伤3人被当地人称为“杀人恶魔”的邱兴华昨天在这里接受审判。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邱兴华当庭表示将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兴华与妻子何某先后两次到安康市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期间,邱兴华与道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他妻子的行为,因此心生愤怒,最后杀人灭庙。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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