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违法建筑放行大队长收礼获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朱林吴丽萍郜征)10月18日,利用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的池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兼法规科科长许卫,被东至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5年,被告人许卫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查处违法建设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违法建筑当事人钱某送的人民币2万元,钱某为其归还的银行贷款本息5.34万元,许卫还与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收受钱某所送价值为1200元的购物卡。在许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