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致残雇主赔2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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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8:23 南京晨报 | |||||||||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倪武南拖着病体,在溧水法院指着项目经理秦来方直骂:“如果不是跟你干活,我怎么会残疾!”在施工过程中,倪武南不幸掉入20米深的井底,身受重伤。日前,他将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一起告上了法庭。 2004年8月27日下午3点多钟,对于倪武南来说是灾难的一刻。当天他受施工队长的指派与其他工友一起吊卸钢筋笼。当时由于钢筋笼与地面井口不一致,倪武南等施工人员就
溧水法院审理后认为,倪武南是为了雇主秦来方的利益,在工作期间因职务行为而受伤,应当由雇主秦来方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倪武南在该事故中自身也存在重大过失,故倪武南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秦来方给付倪武南赔偿款23806元,驳回倪武南要求建筑公司给付赔偿款的要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