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主管辱骂殴打可随时解除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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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2:48 海峡都市报 | |||||||||
李先生咨询:我在一家工厂打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上班时经常被主管辱骂或者殴打,我想解除劳动合同,可是主管对我说擅自解除合同要支付1万元违约金,请问我能否解除合同? 林昌样律师解答:根据《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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