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借剧组名义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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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2:4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王悦)24岁的宋某称自己可以帮人进入“大宋王朝”剧组,诈骗了他人4万余元。昨天,她因涉嫌诈骗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据指控,去年11月至今年5月间,24岁的宋某在丰台区丰台镇一地下室、丰台区北大地一招待所等地,以介绍被害人费某、胡某到其编造的“大宋王朝”剧组工作及谎称可以帮人看病为由,诈骗费某2万余元、胡某1.8万余元。今年3月,宋某在丰台区北大地一家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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