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旅游业议会发出警告信 旅行社违规要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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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3:02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表示,早前被青海旅行团投诉强迫购物的导游,已经交出导游证,议会亦向有关旅行社发出警告信,他们有两星期时间解释,议会的辖下规条委员会将继续跟进。 董耀中说议会考虑提高对违规旅行社的罚则,不但罚钱,更可能会取消会籍及停牌。议会亦将与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紧密联系,通报所有投诉个案。
另外,旅游事务专员郑美施表示,国家旅游局提出以合同范本的做法,规定内地旅行社要与旅客签订行程表,说明观光点与购物时间,不过现时未有实行时间表。(刘秋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