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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君“机要费案”未说真话被检察官列为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8:2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22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20日表示,她的堂姐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由于在受讯时“没说真话”,被负责侦办“公务机要费弊案”的检察官陈瑞仁列为被告。

  据报道,李慧芬说,李碧君除了被台湾“高检署”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列被告外,也因伪证、伪造文书等罪嫌遭陈瑞仁列为被告。

  李慧芬指出,今年8月间她与李碧君到“查黑中心”对质时,陈瑞仁知道李碧君对“公务机要费”内情“知之甚详”,为了让李碧君吐露实情,陈瑞仁曾问李碧君要不要考虑做污点证人,但遭到拒绝。李慧芬当时问堂姐为何要这么“笨”,李碧君只回答“有些事说了会死人”。

  此外,李慧芬还坦承她与龚金源很熟,并强调龚金源绝不是所谓的“外交情报员”,陈水扁分明是提供假名单给陈瑞仁。她不满地说,龚金源的消息曝光后,台检方“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人员中秋节当天就打电话质问她,“消息是不是你向李庆华透露的”,因为“上面”对这件事十分生气。

  尽管李慧芬向调查员保证她绝无透露讯息给任何人,但调查员竟要她扛责任,希望她对外说明这个消息是由她释出的,否则事情会很严重。但她说,这分明是要她说谎,因此她无法允诺。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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