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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五年被“净身”出门 重庆女上诉要求分割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08: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金报重庆消息 重庆一名纺织女工,离婚后为了给女儿一个“家庭依旧完整”的印象,与前夫同居5年,还签订“双方为同志关系”的协议防止发生纠纷。5年后,她被前夫赶出。心有不甘的她向法院起诉,要求承认这段“事实婚姻”,请求判令离婚并分割财产。

  同居5年,保持“同志关系”

  肖红玉是重庆市某纺织厂女工,1985年与某汽车制造厂销售骨干任科文结婚,第二年生下一个漂亮女儿,小日子过得温馨甜蜜。有了妻子的支持,任科文的工作越干越出色,被提拔为销售部主任,后来又升任副厂长。由于应酬多,他经常夜不归宿。夫妻矛盾日深,1994年,他们协议离婚,女儿由肖红玉抚养。不久,肖红玉下岗了,生活很艰难。

  任科文的日子却越过越好,单位给他分了房,他就对肖红玉说由自己抚养女儿。肖红玉同意了。可是任科文工作非常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女儿,请了几个保姆,都因女儿脾气太娇气,保姆没法适应。任科文便决定请前妻过去住。任科文还怂恿她买断工龄,一心一意照顾女儿,自己负担娘儿俩的所有花销。肖红玉也同意了。

  为了让女儿相信这个家庭依旧完整,这对旧夫妻决定同住一室,但分床而睡,任科文睡折叠小床,肖红玉睡大床。为了防止将来起争执,二人拟定了一份协议:“任科文和肖红玉没有复婚,二人只是同志关系,在一起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女儿的教育和培养,使其在完整的家庭概念中健康成长,顺利考上大学。”

  如此这般,两人同居了5年多。2003年7月,女儿考上了北京一所重点大学。

  功成之后,竟被扫地出门

  送女儿去北京后,任科文便对肖红玉摊牌:自己谈女朋友快两年了,一直没有带回家来,现在女儿考上了大学,咱们先前的约定也该了结了。

  2004年2月10日,任科文带女朋友回来过夜,肖红玉伤心地回到自己的单位宿舍。

  冷静下来以后,肖红玉开始反思这5年来的同居生活。她想,自己一心照料女儿和前夫,使女儿考上大学,前夫事业有成,这里面有自己的一份功劳,怎么能两手空空被扫地出门呢。

  2004年6月12日,肖红玉一纸诉状将任科文告到了重庆市双桥区法院,要求法院认定他们之间属于事实婚姻,请求离婚,分割其共同财产。任科文认为两人没有复婚,也谈不上离婚,有“书面声明”为证。肖红玉实际上是自己雇的“保姆”。

  [律师说法]不是雇佣,是非法同居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帆:我国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就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说了。因此肖红玉离婚一说不成立。肖红玉与任科文之间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院应依法予以解除。同时,法院可以对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肖红玉还可以要求任科文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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