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路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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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1:02 《小康》杂志 | |||||||||
导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宏观要求,其中许多具体的措施还需要认真的研究,而当前最首要的问题是要搞清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路径。新农村是什么样的?新农村应该怎么搞?通过什么路径走向目标?搞不清路径,新农村建设的政策选择就会进退失据。 改革第一村”的困惑
28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村民偷偷签下了包干到户的“生死契约”,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28年后,除了“中国改革第一村”的美丽光环之外,小岗村再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了。 如今的小岗村虽然有耗资120多万元,长达750米的水泥大道;有自来水供应系统和村办学校;2003年家家户户就看上了25英寸大彩电……但让小岗村惭愧的是,这些都是来自于别人的馈赠和援助。 “一朝跨过温饱线,廿年没进富裕门”,当年的“大包干”治了小岗村的穷,却没能让小岗村致富。2005年,全村人均收入仅4000元。“二十多年过去了,按常理,小岗村早就应该很富裕了。而现在……我们自己都觉得丢人。”小岗村一位村干部说。 作为中国改革的先锋,小岗村一直在探寻致富的道路。但小岗村的致富之路总是一波三折,小岗村曾争取到300多万元项目资金进行土刈酆现卫砗头⒄箍萍夹团┮担从捎诖謇锏娜艘饧煌骋欢俪俨荒苁凳4謇镌幸患夜煞葜破笠怠岸莆叱А保匆蚬芾聿簧啤⒆式鸩蛔愣岩栽俗0不帐〔普“诖逄峁┝?00多万元贷款加以扶持,却因为这个企业的产权不清,贷款无法投入,反而欠银行利息8万多元。此后,小岗村一直在致富之门外徘徊不前。 2006年3月,小岗村被确定为凤阳县首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之一,小岗又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安徽省财政厅下派至小岗村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沈浩等人建议下,小岗村决定重新走上合作经济的道路,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引导村民合作养猪。然而,与28年前“单干”的情况截然相反的是,这次的“合作”遭遇了冷场。村民对合作养猪的前景没有什么兴趣,“没有一户愿意以土地入股养猪”。后来,养猪的方案进行了调整,“村民以土地出租的方式合作养猪,500元/亩。几年后,如果效益出来了,村民可以选择入股分红。”即使这样,仍然有一部分村民明确表示不愿意“合作”还有一部分村民处于观望之中。 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并不能说明小岗失去了当年破釜沉舟的革改勇气和信心,而是他们确实不知道新农村应该怎么搞。其实,感到困惑的又何止一个小岗村,当前中国大多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他们想知道的是这块可以摸着的“石头”在哪? 新农村的百年梦想? 此次小岗村重返“合作”之路被一些人指责为开“历史的倒车”,而另一方面,小岗村的选择验证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的“路径依赖理论”。诺斯认为:人们过去对制度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是历史在起作用。根据诺斯的理论,我们要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路,就不能割裂中国农村建设的历史。 回顾中国农村的历史,就不能回避中国近百年来建设新农村的梦想。很多人都知道晏阳初的乡村建设试验,但很少有人知道,周作人曾经是新村运动的最早鼓吹者之一。周作人在1919年参观了日本人武者小路创办的乌托邦式的新村后,回国开始写文章,做演讲,成为中国新村运动最积极的鼓吹者和组织者。 此后,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应从1927年算起,当时一批知识分子满怀热情地开展了“救济乡村的社会改良主义运动”。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以梁漱溟和晏阳初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所践行的乡村建设,这是对三农问题的第一次学者型的思考与实践。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开展了“乡村建设运动”实验,他希望在中国固有文化的基础上,吸收西方新技术,来重建民族新文化。晏阳初在河北定县进行的乡村建设试验,则认为要解决农村问题首先是要教育农民,要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搞连环教育。 在同一时期,还有陶行知在南京晓庄的“教育乡建”,卢作孚在重庆北碚的“实业乡建”,以及由外来传教士柏格理在贵州石门坎的“宗教与科教乡建”等等。据当时的统计,全国有600多个乡村建设团体,建了1000多个试验区。但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知识分子改良派的乡村建设运动被迫停止。 不过,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农村建设的浪潮是在上世纪中叶。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口号。当时,毛泽东指出,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发出了“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城里的知识青年在这一号召下热血沸腾地奔向农村,这些知青到了农村以后,不仅带去了一部分知识和科技,还带来了先进的思想,这对中国农村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到了1980年代,随着知识青年回城,这一影响深远的下乡支农运动基本停下来了。 直到1990年代后期,温铁军等学者重续晏阳初乡村建立的理想,在河北定县举办了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被称为“后定县实验”。这期间,还有很多知识分子直接参与了乡村建设,包括茅于轼在山西龙水头村的小额信贷试验,高战在江苏沭阳官墩乡成立的农会,陈江华、王军华在济南殷家岭村成立的第一所农村社区学校,于建嵘在山东邹平开设的乡村建设研究院等等。 从1919年到现在,中国人民对新农村进行了将近100年的探索与实践,那么,我们要实现理想中的新农村还要多长时间?其实,关键问题并不是还要多少年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是要先搞清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怎么走。 新农村向哪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有文章可做。但是方向不对,文章就会做错。”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说,新农村建设如何开展,重点在何处,学界有不同意见,其中分歧的焦点是重经济建设还是重文化和社会建设;是用市场化的办法,还是在市场化以外想办法。 要搞清楚这些问题,首先就要了解此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影。当前,城市与农村人均收入比为3.23 :1,人均能源消费量为3.5:1。且仍有近十分之一的农村人口处于贫困状态,其中40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而且我国正处于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时期既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集中涌现的凸显期,处理好了,就会迅速跻身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矛盾化解不了,就有可能走上拉美国家经济停滞、社会动荡的老路。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战略问题。因此,贺雪峰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要过国家力量,将农村衰败保持在可以控制的限度内。要防止因为农村衰败过快,城乡差距过大且农村人口过多的情况下产生严重政治和社会问题。他认为,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靠城市化吸纳农村人口,但城市化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几代人完成的任务,在9亿农民转移进入城市之前,如何使9亿农民从中国经济增长中得到好处,是新农村建设所需要解决的方向问题。 “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从经济方面考虑,还要从社会和文化方面增加农民的整体福利,不仅要用市场化的办法,还要在市场化以外想办法,要从单纯提高农民收入之外的角度去考虑新农村建设的方向。”贺雪峰表示,新农村建设的着眼点一定要高,角度一定要多。 当前,韩国新农村建设似乎成了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参照,但是我们不能只看到韩国新农村建设的结果,而忽略其本质的内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不能盲目照搬照抄,我们可以从韩国的新农村建设中看到这点。韩国的新村运动的内容,也不乏关于农村环境、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农村金融、农民教育民主参与等广泛内涵,但始终没有疏忽启发和唤醒农民自主、勤勉、合作的精神。 韩国学者也在反复告诫中国,韩国的新村运动与其他建设运动的最大区别在于启发、唤醒和发挥农民自身的智慧、合作精神、自主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其他都是这种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外在表现形式。从这一点来说,韩国的新村运动在建立国家伦理和公民道德,建设和谐、诚信、文明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是一次泛国民精神运动。 中国一些学者也在韩国的经验中看到了这一点,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说:“目前的新农村运动建设,要从建设新国家这个高度入手,要致力于开展国家再造运动,只有致力于国家再造才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新农村? 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林毅夫一直是“新农村运动”的鼓吹者,他建议国家尽快启动农村消费,以防通货紧缩。但是农村的消费能力比较弱,70-80%农民整个存款占全部存款不足20%,没有钱怎么消费?启动农村市场的关键是尽快提高农民收入,刺激农民消费。但是,农民增收的空间还有多大? “在未来的一个特定时期内,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不可能马上缩小。”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判断。 如果农民的增收空间有限是不可否定的事实,那么我们应该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贺雪峰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不只是农民增收,而且要让农民减支,要让农民获得主体性体验,要让农民从文化上和社会关系中获得做人的尊严。 贺雪峰提出的“减支”方案,就是通过廉价有效地供给公共产品的路子,减少农民生活中的支出。比如,为农民提供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水、电、路设施;通过国家教育与乡村教育的结合,大大降低农民子女及农民全体的教育成本;为农民提供实用而不奢华的消费方式。特别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金,有效地支持农民实用的消费,而杜绝奢华的消费行为,减少在诸如建房、穿衣、购买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炫耀性及竞争性消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要建设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活方式。”贺雪峰解释说,所谓“低消费”,就是讲求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尤其反对以金钱来衡量人生价值的生活方式。要通过改善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人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关系提高生活质量,而非提高消费数量;所谓“高福利”,就是要让农民感到生活满足,有意义,有体面和尊严的生活方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就是将村庄建设成为一个文化生产场所,从而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受。 城市化与农民增收的悖论? “现在全世界粮食过剩、水果过剩、农产品过剩,价格不断向下,这种情况下,想让农民增加收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减少农民的数量。”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这是建设新农村最基本的路径。 从统计数字看,1997年之后,农民新增收入的50%是来源于非农产业,也就是工资收入和家庭的非农经营收入,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在农民纯收入当中已经接近40%。这个事实证明,农民不从农村转移出来就无法提高收入。 从整个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演进经验来看,不进城是肯定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正是城市化和市场化,使得人财物流出农村,从而引起农村的严重衰败。”贺雪峰说。 但城市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唯一出路吗?的确,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其经济现代化也主要表现为人口的城市化程度。但在正视与顺应这一趋势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即使到202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降到45%,仍会有近7亿人,到2030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0%,还有5亿人生活在农村。这说明,城市化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如果不在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同时振兴农村,长期存在的大量农村居民将可能被排斥在现代化进程之外,这不仅使国民经济缺乏消费拉动力,而且更严重的是将形成尖锐的社会矛盾,甚至会打断现代化进程。 因此,“新农村建设不只是进一步城市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化以外想办法。”贺雪峰表示。 如果说城市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宏观、长期的方向,那么从微观角度和近期来看,新农村建设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通过发展经济,来改善农民的生活,总之,新农村建设就一定要增加农民的收入。 现在的问题恰恰是,我们有什么办法提高9亿农民的收入,有什么办法让9亿农民获得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同样的收入增幅?从微观方面看,山东寿光县通过发展蔬菜产业而让农民致富,让乡村财政增收。但正是寿光的蔬菜产业,使全国菜农的收益大大地减少了。武汉蔬菜市场上就到处是山东寿光的蔬菜。在农业人口巨大的情况下,任何农业产业的发展都很快会出现市场饱和,微观上有用的办法,宏观上却不可行。正是农民种了更多大米,更多蔬菜,更多水果,而使市场上的农产品过剩,使农产品价格降到合理利润之下。农业高效的另一面是农民减收。 新农会建设还需要多少年? 中国在二十世纪为实现工业化整整用了一百年,而这一时期与农村相关的政策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是为了从农村汲取资源以支持工业化,使中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工业国。但这一过程也留下了一个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社会,要完全实现建设新农村的根本转变,是否还需要一百年的时间? 不论是官方还是学界都一致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在具体规划中,仍有许多人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在2020年即十多年内完成,而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则旗帜鲜明提出反对意见。华生说,新农村建设基本完成的标志是整个国家已经现代化,农村和城市收入的差距已经消失,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通常下降到5%-1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从现在起仍然大约需要40-60年左右的时间。即便是整个国家现代化步伐发展很快的话,新农村建设的完成也要到2050年前后。 华生分析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今天起步,大体上需要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现在到2020年,这是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新农村建设除了农业生产、科技和市场组织以外,重点应当是农村的教育、培训、卫生和医疗,为农村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农村的人口素质,做好城乡统筹和衔接,适应农村人口向城镇大规模转移的需要。 第二阶段即2020年到2040年,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展开阶段。在这个阶段,随着目前9亿农村人口从占总人口比重的70%下降到30%-40%左右,城乡人口和居住格局大体清晰,乡村的村落布局也开始初见端倪。 2040年到本世纪下半世纪前期,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三即完成阶段。这一阶段的建设,主要是实现农业的高度集约化和现代化,乡村村落的布局会依此有进一步的发展和调整,同时适应后城市化阶段一部分城市就业人口在乡村居住的需要,乡村居住逐步成为一种高端居住方式。 由此可见,我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的预期目标不能过于乐观,也不必急于求成,需要进行严密的规划和科学的论证。如果在其起步阶段就盲目地在不久可能消失的自然村基础上搞基础设施建设,或人为短视地规划撤村合并搞所谓新村建设,都会造成不必要的弯路和浪费,偏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和目标。 资料: 资料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历程 ●1978年12月的一个晚上,小岗村18户的当家人在一起举行了“秘密会议”,小岗村正式分田到户。 ●1980年1月24日,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来到凤阳县小岗村考察。万里不仅批准小岗的“包干到户”可以干5年,而且同意全省可以学习小岗的经验。大包干由此走向全国。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对小岗和安徽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给予了肯定和支持。邓小平说,“政策一定要放宽,使每家每户都要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有的可包产到组,有的可 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到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从1982年起至1986年,中共中央每年都发出1号文件,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小岗村最先实行的大包干成为我国农业经营的最主要方式,至1986年初,全国超过99.6%的农户实行大包干。 资料二: 中国农村制度的三次变迁 一、土地归农民所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除抗日战争时期外),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一直实行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土地制度。全国解放后,中国顺沿了这一制度。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这次土改运动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进行得最顺利、搞得最好的一次土改运动,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的经营权,而且对拥有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出租。 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经营 由于土改建立起来的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不能满足实现国家工业化对粮食和原料的要求,这就使农民私人土地所有制同国家工业化之间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中国农村制度的再一次变革已无法避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从1953年开始,搞以土地人股、集体经营为特点的互助组,很快又在全国普遍建立了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高级社,并在1958年完成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一般是一乡一社;所谓“公”,就是公有化程度高,不仅土地归集体所有,而且生产队的物资、劳动力,甚至社员私人的房屋、家具等也公有化了,可以无偿地“一平二调”。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人民公社剥夺了农民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统购统销的产品流通制度,通过不等价的工农产品的交接,过度提起农村资源。据统计,人民公社时期,全国农村为工业化建设总共输送了5400亿元资金,年均高达到210亿元。1957—1977年,全国农村人均收入60元以下的生产队占38%,50元以下的占27%,40元以下的占16%,全国年均约有1亿4千万农民处于半饥饿状态。 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全国许多农村就不断出现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最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80年代初的中国农村普遍建立起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成熟,农业的比较利益却越来越低,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却越来越不利,而且这种承包模式与农业现代化所要求的适度规模经营相矛盾,使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受到严重阻碍,使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科技难以推广运用;小规模经营的农民对市场反应不灵敏,其生产经营存在严重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缺乏市场竞争力等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前的形势下临着严重的挑战,它在某些方面已成为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中国农村制度的再次创新已不可避免。 资料三: 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历程 ●1956年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在这次会议上,邓颖超在讲话中指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规”。这是中央领导人中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 ●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共中央制订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高速度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纲领。” ●1963年12月,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提出,要动员和组织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由此,到农村去,到山区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我国城市知识青年中逐渐形成一个革命浪潮。 改革开放后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 ●1981年11月,国务院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的报告中,号召全党带领和团结亿万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1994年5月,胡锦涛在河南农村调查时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奔小康,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 ●1996年10月,胡锦涛在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要求,“一定要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治本之道、长久之计,在乡村两级逐步造就一支能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干部队伍。”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央开始实施“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 ●2003年初,新一届政府上任后,立刻把农村改革列入四项改革之首。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宣布:中国将在5年内取消农业税。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除农业税。 当前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命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6年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2006年2月14日,中共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使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努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 ●2006年2月21日,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资料三: 新农村建设的国际经验 韩国的主要措施 韩国政府自1970年开始发起了“新农村运动”,大力倡导“勤勉、自助、合作”理念来振奋农民精神,以项目开发为纽带,以政府支援和农民自主为基本动力,带动农民开展家乡建设活动。具体操作方式为:一是建立从上到下的一整套行政机构。中央政府还成立了“中央新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以下各级政府也都照此办理,从各道、市、县到最基层的行政镇,层层复制这种模式。 二是成立村民自治组织。乡村社区即村庄这一级,政府为每个社区任命一个公务人员作为其新村运动的领导人。本村新村运动项目的选定与组织实施办法大都通过村民大会的形式来集体决策。此外还有所谓邻里会及新村妇女、新村青年、新村领袖等协会之类的组织形式,他们都是自愿服务于新村运动,但在运动中能起到政府组织起不到的一些作用。 三是分类激励和发展农村。将全国村落划分为基础村、自助村和自立村。各类村新村运动的侧重点不同:基础村继续改善生活环境,培育自助精神;自助村改良土壤,疏通河道,改善村镇结构,发展多种经营,扩大农业收入;自立村发展乡村工业、畜牧业和农副业,制定生产标准,组织共同耕作,建立标准住宅,修建简易供水、通讯和沼气等生活福利设施。 日本的主要措施 第一阶段(1961-1998年):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村发展 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人口急剧减少,工农和城乡差距日益扩大。于是,为了缩小工农和城乡差距,日本政府从1961年开始,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等一系列法律,并修订了《农地法》和《农振法》等法律。基本思路就是从产业振兴角度切入,以促进农业发展为主线,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 第二阶段(1999年以后):农村与农业并行发展 在旧《农业基本法》的基础上,从1999年起,日本又出台了《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以及《山区振兴法》等配套法律,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主要措施如下:一是政府对山区农民的粮食生产给予财政补贴。 二设立“农村建设专项费”,支持农村个性化、亲环境型发展。按新颁布的《景观法》,对农村、山村及渔村地区特色自然景观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地区居民、土地改良区及非营利组织等的共同参与,形成自然与农业生产协调发展的田园自然景观。 三是鼓励农村地区发展非农产业。日本大分县从1979年开始推行的“一村一品”运动而且非常成功。 五是建立城市与农村共存及双向交流的机制。通过创建绿色观光事业及体验农村生活等活动,增强城乡国民间双向交流。 欧盟的主要措施 第一阶段(1962-1991年): 1962年法国、荷兰、意大利推动欧洲共同体建立了共同农业政策,主要措施主是利用欧洲的结构基金特别是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为农村地区采用农业新技术、改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阶段(1992-1999年): 1992年,欧盟第一次比较全面地改革共同农业政策。把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过渡到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降低价格支持水平,控制农产品生产和财政预算开支的过度增长,进行国土整治和保护环境,促进农村发展。 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 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2000议程》,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第三次更彻底的改革。欧盟提出建立欧洲农业模式,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将农村发展作为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二支柱,支持农民按照欧盟标准进行生产,如果农民按照这些标准生产,则可以给予临时性补贴。 《小康》杂志 2006.10 相关专题:2006第二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