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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户购房可享公积金无息房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15:18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南京10月21日电近日颁布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南京市低保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同时可申请利息补贴。

  据了解,这是南京市住房公积金首次对低保户进行大的优惠,但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即必须满足缴存了公积金、低保户、购买经济适用房三方面条件时,才可以享受《条例》中的优惠。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称,贴息的主要内容就是,贷款利息为多少,就贴多少,对低保人群来说,实为无息贷款。不过,对低保人群的公积金无息贷款是动态管理的,一旦申请人出了低保范围,相关的优惠政策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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