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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热线:辞职员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16 法制早报

  [案例回放]  今年3月,我公司为负责对外签订合同的员工张某办理了辞职手续。可是张某却私自留存了盖有公 章的空白合同书,继续以我公司名义与老客户某商场订立购销合同,收取20万元定金后潜逃。请问:辞职员工签订的合同是 否有效?

  [律师视点]  张某辞职后已没有了代理权;某商场并不知道张某已辞职和丧失代理权,从以往惯例和张某所持有 盖有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上考虑,有理由相信张某具有代理权
;突然的人员变更和张某私自留存的空白合同,超出某商场应当留 意的范围。某商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善意的。购销合同本身的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张某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此 合同有效。

  北京泰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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