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故事:遗嘱公证成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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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9:16 法制早报 | |||||||||
□本报记者 张 娜 前两天,在广州市公证处举办的一个法律咨询活动中,老年人来咨询遗嘱问题的占了八成。原来,老人们是想在自己 有生之年按自己的意愿处理好“身后事”,以避免家庭纠纷。
张婆婆本来有一男两女,但她在立遗嘱公证时把房产留给了两个女儿。原来两年前张婆婆不幸被车撞伤,导致左脚坏 死,这期间都是两个女儿在护理她,而儿子始终不见人影。老人伤心地说:“他就等着我死了分房子,对这样不孝顺的儿子, 我一点遗产也不留给他。” 有社会学家指出,老人纷纷立遗嘱,其实是个社会问题,应该引起重视。遗嘱小则是一部“家庭宪法”,大则体现了 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