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男女性别比例达116.9:100属严重失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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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2:30 中国新闻周刊 | |||||||||
目前我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达到116.9:100,有的省高达130:100,在个别严重的地方,甚至到了150:100,而正常值应为102~107:100。但我国一些地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相应的法律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
今年6月24日,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五)草案时建议,尽快对刑法有关条款作出修改,严惩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但此后由于各方意见分歧较大,修正案删除了原草案对违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定罪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