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暴力抗法 秦市海港法院两执法人员被烧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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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0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琦)昨日上午,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法人员在对原秦市造纸厂宿舍的几家“钉子户”实施强制执行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住户李某在家中点燃了液化气,造成李某及两名执法人员严重烧伤。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秦市第一医院,海港区法院民事一庭教导员鹿有力、法警刘振强静静地躺在住院部烧伤整形外科病房内。
据医生介绍,两名患者均为头面部及双手烧伤,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昨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20余名法警协助民事一庭赶到位于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的原造纸厂宿舍,对4家迟迟未搬离的住户依法进行强制执行。民事一庭教导员鹿有力、法警刘振强、邵然先后进入住户李某家中。不久,伴随着一声轰响,屋内突然燃起了大火。除法警邵然外,执法人员鹿有力、刘振强及李某均被烧伤,3人随即被送往医院。不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 据法警邵然讲,当他及两名同事进入李某的家中时,闻到屋内有浓浓的液化气味儿,李某坐在木床上,左手抱着一个液化气罐,罐体被床单掩盖,右手拿着一个打火机。见状,教导员鹿有力、法警刘振强立即冲了上去欲夺取液化气罐、打火机,不料,李某抢先点着了打火机,随着“轰”的一声响,屋内瞬间变成一片火海。站在大门附近的他被突如其来的火焰推到了屋外,被烧伤的两名同事及李某也接连跑到了屋外。 随后,记者赶到秦皇岛市海港医院,李某因烧伤严重未能接受记者采访,两名法警守在病房外。 据悉,李某的妻子因抗拒执法已被治安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