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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童新加坡遇害案:总统驳回凶手特赦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3: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谋杀中国女童黄娜被判处死刑的卓良豪,在5个多月前要求总统特赦。昨天,他的申请已遭总统驳回。

  阿豪的父亲卓龙来(53岁)告诉记者,阿豪在新加坡的姨婆23日已到监狱探望他,并把上诉结果通知他。

  昨天中午,总统府派人把特赦申请遭驳回的通知信交到阿豪的辩护律师苏峇士的律师事务所。

  一直以为阿豪还有一线希望的苏峇士律师,接获消息时,预计阿豪会在这两个星期内正法。

  据所知,监狱部门一般是在星期五清晨,把死囚送上绞台。鉴于阿豪的家人还在槟城,且刚接到消息,阿豪在下星期五正法的机会很高。

  苏峇士说,特赦申请遭驳回的通知信只有短短几行字,写着“经过慎重考虑,以及内阁的忠告,死刑的判决将维持不变。”

  他指出,信件日期为本月20日,因此阿豪应该是在几天前就接到通知。

  按照一般程序,死囚上诉失败后,有三个月时间向总统提出特赦申请。总统收到请愿后,将征询总检察长意见,并在咨询内阁后作出决定,然后在三个月内通知律师。

  总统通常在考虑罪犯的特殊情况后,基于对罪犯的同情,才会考虑发出特赦令。要获得总统特赦,就必须具备充分理由。

  独立以来 仅6死囚获特赦

  根据过去的资料,自新加坡独立以来,获总统特赦的死囚只有6人。

  针对特赦的申请失败,苏峇士说:“有一个8岁女童悲惨地死去。即使申请特赦成功,也不见得值得庆祝。”

  据了解,23岁的卓良豪被指控于2004年10月在新加坡南部一果菜批发中心谋杀了8岁的中国女孩黄娜,并将其尸体装进纸箱,丢弃在一个公园的山坡上。被告作案后一度潜逃到

马来西亚,后返回新加坡向警方自首。去年8月26日,经过多日的庭审,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处卓良豪死刑。(傅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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