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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美河豚本月毒翻7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7:5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娜通讯员蒋丽娟报道捡到的鱼可不能随便吃。记者昨日从市疾病控制中心获悉,本月我市已发生两起因误食河豚鱼引起的中毒事件,共有7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中毒者都是食用了捡来的鱼而导致中毒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市民不要食用河豚鱼,或不认识、来历不明的鱼,以免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10月20日中午,福田区石厦片区一对清洁工夫妇误食捡
来的河豚鱼双双中毒,昏倒在地。同事见状急忙把他们送到医院。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而在10月8日,我市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中毒事故。5名拾荒者在南澳双拥码头捡到两条被遗弃的河豚鱼,误食后一长者丧命。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同志介绍,我市曾于2003年、2004年各发生一起河豚中毒事故,其中一拾荒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介绍,河豚鱼中毒发病急骤,发展迅速。一般在食后数十分钟即可出现明显的中毒表现。病人首先感觉口唇、指尖麻木,随之失去知觉,不知疼痛,肌肉瘫痪不能行走。严重者言语不清,呼吸困难,甚至呼吸麻痹、循环衰竭。一旦发生河豚鱼中毒,必须分秒必争地进行抢救,可采取以下救护措施:立即用筷子或压舌板刺激咽部催吐,洗胃去除毒素;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可试用鲜芦根1000克捣汁内服,或用鲜橄榄、鲜芦根各120克捣汁内服,可以起到解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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