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具备发电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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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8:3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宜昌10月24日电(记者江时强)经过5天的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验收专家组24日上午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土建工程通过验收,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具备发电条件。 这次验收由国务院三峡三期工程验收委员会授权,中国三峡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验收机构组织实施。验收组由22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工、设计大师、金属结构专
验收组认为,电源电站各项工程形象面貌满足验收大纲要求,各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制作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各建筑物工作性态正常,工程局部缺陷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鉴此,电源电站已具备发电条件。为了其长期安全运行,建议重视防洪、清漂及拦污有关事项。 三峡工程电源电站是确保三峡电站厂用电和枢纽永久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的主供电源和备用、保安电源,是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源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装设两台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主体工程于2003年12月29日破土动工,至2006年9月完工。预计两台机组将于年内投产发电。 电源电站位于临时船闸改建的冲沙闸与三峡左岸电站之间山体内。机组引水系统进水口设于升船机上游引航道隔流堤外侧,尾水系统出口位于左岸电站尾水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