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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长称办证签名系伪造 当事人不做正面回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02 华夏时报
原厂长称办证签名系伪造当事人不做正面回答

在宣武区太平街8号院,“朱雀门”楼盘的宣传广告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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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长称办证签名系伪造当事人不做正面回答

马桶遭到破坏,居民被迫搬家


原厂长称办证签名系伪造当事人不做正面回答

部分居民前去参加拆迁听证会


原厂长称办证签名系伪造当事人不做正面回答

在听证会上,宣武区建委工作人员(右侧)跷着腿听取居民陈述


  产权证是否有法律依据

  此案在8月1日进行了庭审。在法官面前,原告再次就核发00434号全民产房产证一事向被告进行了提问。根据当庭旁听和当事人的讲述,北京市建委的代理人在庭上就此问题一问三不知,甚至当法官询问房管局在给燕京汽车厂核发全民产权证是否有法律依据时,对方的回答是“没有”。

  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没有法律依据而给他们发放的产权证,应当判为无效。”原告等人在庭后明确表示。

  此案已报市高院申请延期

  庭审结束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仍然没有一个结果。一周前,原告代理人致电主审法官,而得到的回答是“此案案情复杂,已报北京市高院,申请延期3个月”。

  几十户关心此案的居民顿时又陷入了混沌中。

  按照居民们的想法,如果能依法确认00434号全民产的证件无效,则可以申请国土部门撤销开发商根据这个无效证件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申请建委撤销他们由此而发出的拆迁许可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开发商、没有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公司,就没有权利赶走他们这些居民。

  “我们就能回归到以前的平静。”居民石金起说。

  波澜再起

  原厂长称办证签名系伪造

  原厂长打官司讨名誉权

  就在记者调查此事时,上周,时任燕京汽车厂法人代表、厂长的王振元向宣武区人民法院提出名誉权侵权诉讼,称在办理00434号全民产房产证中,该厂伪造了他的签名,签署《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登记授权委托书》最终顺利办理了该房产证。

  王振元引述北京市国土局一份文书中的内容指出,该厂办理了全民产房产证后,再以该厂的名义将职工宿舍所占土地进行转让。“他们将侵害职工利益的帽子扣在我的头上,侵害了我的名誉权。”

  在向法院提出诉讼之后,王振元已向市监察局、市纪委举报此事,要求严肃查处燕京汽车厂伪造他人签名、办理全民产房产证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授权书签名是伪造的”

  王振元所指的伪造签名,是一张燕京汽车厂委托该厂一位名叫“赵建中”的房产管理员,前往宣武区房管局办理该00434号房产证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上有燕京汽车厂前身的公章,并有时任该厂法人代表王振元的印章和签名,委托书上签注的时间为1994年10月26日。

  “我是1994年7月上任的,当时根本不认识赵建中,怎么可能授权他去办呢。”前天,王振元向记者说,事发后,他了解到,赵建中当时只是该厂的普通职工,“按当时的级别,他跟我差得远着呢”。他同时表示,当时他是受命于该厂危难之际,刚刚上任很多事都没处理,不可能在那个时候办理房产证。

  王振元说,他担任厂长两年,在任的两年时间里,该厂没有办理此00434号全民产房产证。“如果办了,作为厂长,这么大的事我怎么一无所知?”

  “我可以肯定这个签名是伪造的,因此这份授权委托书也是有问题的,不排除某些人为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伪造。”王振元表示。

  这一插曲,让随时面临被强制拆迁的居民们再次看到了希望。

  当事人不做正面回答

  代理人分析说,如果这份委托书确系伪造并被法院认定为假,那么,根据这份委托书由赵建中其后办理的00434号房产证也应该是无效的,而由这个无效的00434号全民产房产证而申办的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后办理的针对有争议权属的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许可证也是无效的。

  为什么伪造王振元签名?多位居民曾偶遇该委托书的“受权人”赵建中,面对居民的询问,赵始终不做正面回答。

  居民石金起怀疑,伪造王振元笔迹,可能与开发商2004年办理土地出让合同有关,极有可能是有关部门在审查材料时,需要这些补充材料。记者希望联系赵建中,但未成功。

  “查清这些细节最重要的是赵建中,我们准备在开庭时申请法院传唤他本人出庭。”王振元的代理人说。

  “200万搞定土地证”调查

  居民感觉拆迁事件背景复杂

  在维权过程中,居民们越来越感觉到有些异常。

  来自居民的观点归纳有:一是他们拥有合法的产权证,怎么会面临拆迁危险?即使房产商想征用此地,也只能是开发商跟居民进行平等协商,而不需要政府部门“协助”。当双方就拆迁补偿难以达成协议时,居民有权拒绝出让,区政府没有权力“强迫双方成交”。

  二是即便房屋权属问题存在争议,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宣武区建委不应作出拆迁纠纷裁决,否则涉嫌违规。为什么建委不按法规出牌?而且还敢违规召开强拆听证会?更有甚者,区政府方面还为经营性开发的开发商出动规模吓人的强制拆迁队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透露,这些可能与宣武区政府将太平街8号院开发成该区的“富人区”,以提升该区档次、美化该区形象有关。

  而宣武区建委某部门负责人对此予以证实,宣武区比较穷,招商引资不容易。现在引来了一个开发商,所以会给予适当的照顾。

  “照顾也得有一个前提:不能侵害老百姓利益。”在8号院的居民看来,居民的利益在这些背景下被侵占,“是一次由政府参与的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行为”。

  办土地证被疑存在内幕交易

  随着居民掌握材料的增加,他们发现,这个开发了“朱雀门”项目的开发商,问题很多。

  经调查,朱雀门实际的立项名称是“北京燕京汽车厂住宅小区项目”。记者调阅北京市规划委“2004年规意字0071号”文发现,该批文的“建筑使用性质”栏中,明白无误地写着“普通住宅宿舍”。

  朱雀门是普通住宅宿舍吗?

  上周,记者来到朱雀门售楼处,一位售楼小姐向记者介绍道:朱雀门均价在每平方米1.5万元,以大户型为主,每套300平方米左右,而独栋别墅则高达每套4000万元。而其在网站上的宣传词包括“专为成功人士打造的尊贵府邸”等内容。

  “燕京汽车厂职工宿舍变成了朱雀门,普通住宅变成了豪宅。事实上,该房产项目已经违规改变了立项。”多位居民说。

  居民们同时指出,朱雀门项目在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时,也存在程序违规问题。根据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都各有两个。许可证分别于2004年6月15日和2005年1月11日下发;钉桩单分别是2004年6月11日和2004年12月21日核发的;而土地出让合同,却都是2004年8月31日签订的。

  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按照正常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应该先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然后钉桩。在得到这两份文件后,才能到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朱雀门项目的第二份规划许可证和第二份钉桩单,办理时间都在第二份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后。

  “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42条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庄清忠律师说。

  “开发商能耐大并不奇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这样违规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实在令人意外。”在8号院,记者多次听到这样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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