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重大环境违法案 包括北江镉污染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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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59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李雅琼 通讯员钟奇振) 甲二苯泄漏,肇事司机被判刑9个月;化工购销部偷排废酸,负责人被判刑3年,缓刑3年……昨日上午,省环保局、监察厅联合召开2006年全省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据介绍,截至9月底,广东省共检查排污企业10万多家,查处违法案件近5000宗,罚款金额7800多万元,关停企业1300多家,限期整改6660多家。 今年,广东对韶关冶炼厂违法排污造成北江水污染事故案件、英德硫酸厂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造成群众砷中毒案件等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均已严厉查处,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中4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2人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案例:北江镉污染 2005年12月16日,韶关冶炼厂将未经处理的含镉废水偷排入北江,造成北江水污染,致使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 处理:韶关冶炼厂上级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行政记过,韶关冶炼厂厂长被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名责任人被撤职,并涉嫌犯罪被形式拘留。 案例:英德砷中毒 2005年11月16日,英德硫酸厂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外排废水砷严重超标,村民饮用受砷污染的水后,引起29个村民中毒。 处理:责成英德市环保局长作书面检讨,并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英德硫酸厂有关责任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向珠江偷排废酸 2005年5月至9月间,广州北海化工购销部向珠江偷排废酸,造成河道严重污染。 处理:该部负责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例:花都甲二苯泄漏 今年1月,一辆槽车运输11吨甲二苯到花都花东镇时,因司机处理不当致使车尾掉进河沟中,导致“甲二苯”泄漏约1吨,造成环境污染,直接威胁到广州市江村、西村和石门3个自来水厂的生产安全。 处理:今年6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品肇事罪,判处该肇事司机有期徒刑9个月。 (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