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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武当山也敢“卖”,方山县政府将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26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黄全权)针对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政府出让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建设权、收益权一事,建设部24日在此间公布了对此事的调查结论:这是一起违反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定、当前土地违法违规中“以租代征”的典型案件。

  而对于这一事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将依法追究方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94年审定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2年10月,方山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经营开发权、建设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一次性整体出让给北京帅翎贸易有限公司,出让期限为50年,出让范围为8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2个村庄、一个林场和宗教寺庙。

  “这种出让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

  调查表明,2003年,帅翎公司由其注册成立的山西北武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风景名胜区边缘地带兴建了建筑面积1万1千平方米的真武山庄宾馆,并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处施工建设道教广场。同时,旅游公司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当地村委会签订长达5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将115亩水地、35亩旱平地、29亩河滩地,变为经营建设用地,严重违背了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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