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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7起重大环保案件 4人被刑拘22人被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昨日上午,广东省环保局、监察厅联合召开2006年全省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据悉,到9月底广东省共查处环境类违法案件近5000宗,罚款7800多万元,关停企业1300多家,限期整改6660多家。还严肃查处了一些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职行为,并依法追究了有关人员责任,其中影响突出的7起案件中共有4名责任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2名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2 2名责任人被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

  据介绍,今年广东省把韶关小冶炼、四会南江工业园污染等十大环境问题列入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通过半年多的整治,已取得一定成效。博罗违规审批的184个重污染项目中,有99个在建和未建项目已停止建设和实施;已建成投产的85个项目中,有17个项目已经停止使用,其余项目也进行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四会南江工业园投资400多万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加固了氧化塘,建设了废水回用设施,并已完成电镀企业搬入基地的选址、环评等工作;新塘漂染厂76家漂染企业已全部停产,其中5家转产,有8家已搬迁到新塘环保工业园东区,40家搬迁到新塘环保工业园西区,消除了对下游饮用水源的威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该省环保局还组织对东江、西江、北江等主要江河以及新丰江水库、高州水库、鹤地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地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违章建筑、垃圾堆放场、水上娱乐项目、禽畜养殖场等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违法采矿、违法开发土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饮用水源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还把化工、石化、冶炼、电镀、制革、印染、水泥、造纸、核与辐射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十大重污染行业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广东省环保局规定,没有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的在建项目要补充完善;没有应急预案的企业要限期制定;应急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搬迁。目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800多家企业建立了档案。

  今年以来,广东各地环保部门严格执法,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否决了26个项目,占审批项目总数的近10%.在专项行动期间,我省各地环保部门24小时开通“12369”环保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截至8月底,全省环保系统信访案件为5221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1.5 8%,已处理48468件,处理率为92.8 2%. 22人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同时还严肃查处了一些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职行为,并依法追究了有关人员责任,其中影响突出的7起案件中共有4名责任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2名责任人被判有期徒刑,2 2名责任人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这7起案件分别是韶关冶炼厂违法排污造成北江水污染事故案、英德硫酸厂违规使用治理设施造成群众砷中毒案、博罗县环保局越权审批重污染企业案、广州市海北化工购销部偷排废酸案、广州市花都区甲二苯泄漏事故案、

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印染废水案以及龙川县环保局越权审批和监管不力案。

  韶关冶炼厂:违法排污造成北江水污染事故案

  2005年12月16日,韶关冶炼厂将未经处理的含镉废水偷排入北江,造成北江水污染。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了有关人员责任,给予韶关冶炼厂上级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行政记过,给予韶关冶炼厂厂长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名责任人被撤职,并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英德硫酸厂:违规使用治理设施造成群众砷中毒案

  2005年11月16日,英德硫酸厂违规使用治理设施,外排废水砷严重超标,导致当地29位村民砷中毒。英德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该市环保局有关人员监管失职问题追究了责任,责成该市环保局局长作书面检讨,并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英德硫酸厂有关责任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博罗县环保局:越权审批重污染企业案

  博罗县环保局违规审批重污染项目,对此,惠州市和博罗县纪检监察机关追究了原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等7名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其中,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广州海北化工购销部:偷排废酸案

  广州海北化工购销部在2005年5月至9月间,向珠江偷排废酸,造成河道严重污染,该购销部负责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广州市花都区:甲二苯泄漏事故案

  今年1月,一辆槽车运输11吨甲二苯到花都东镇时,因司机处理不当致使车尾掉进河沟中,导致甲二苯泄漏约1吨,造成环境污染,直接威胁到广州市江村、西村和石门三个自来水厂的生产安全。今年6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品肇事罪,判处该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九个月。

  东莞福安纺织印染公司:偷排印染废水案

  2006年6月8日,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印染废水被环保部门查处。省环保局对该公司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擅自扩建生产以及谎报、瞒报排污情况等违法行为处以21万元罚款,并由东莞市环保局追缴该公司排污费1155万元。

  龙川县环保局:越权审批和监管不力案

  龙川县环保局在审批贝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过程中,越权审批了应由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降低审批标准;对该矿违法建设项目执法力度不够,致使企业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和制止。河源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不及时审查相关资料,使该矿没有及时申报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河源市环保局对负有责任的上述两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刘茜 陈雯 钟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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