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57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3:5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荆浩)本月起,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57元。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对于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占地农转工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从563元调整为620元,上调57元。
另据了解,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从488元提高到537元。 新办法本月起已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