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遭罢免 拒交印章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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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6: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曹志明报道:被社员罢免,拒不交出社内印章。日前,海珠区人民法院对做出如上行为的海珠区琶洲街琶洲第一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黄某凤,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据悉,今年6月18日,海珠区琶洲街琶洲第一经济合作社原社委会被该社社员投票表决罢免。7月20日,海珠区农业水利局张榜公告,从当天起停止该社全体原社委的职务。但
对此,海珠区农业水利局对罢免的过程进行核查,最终确认罢免有效,要求黄某凤等人依法在被罢免后10日内移交该社的印章。但黄某凤等人不予理会,仍以社长和社委的身份到企业收取租金。 为尽快恢复琶洲第一经济合作社的正常运作,海珠区政府参照有关规定,于9月19日作出《关于收缴琶洲一社印章的决定书》,限黄某凤等人三日内将印章交给琶洲街琶洲经济联合社暂时保管。黄某凤等人逾期后却没有任何动静,海珠区政府遂于9月29日向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做出上述决定。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