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租房或买二手房可办理城镇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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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7:46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0月25日电 (记者丛峰) 记者25日从成都市政府了解到,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除了可在城镇通过购买新房入户外,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或者连续租用合法房屋一年以上的,也可办理城镇户口。 日前,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文件。意见旨在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
对市外人员到成都入户,规定在成都市暂住满三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也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