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盘查咬伤警察 一男子妨害公务获刑七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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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9:44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25日讯(通讯员吴帆 谢敏)两名警察在依法对一名可疑男子进行盘查时,该男子突然抽出菜刀抗拒盘查并逃跑,在抓捕过程中,其中一名警察被该男子咬伤右手臂。2006年10月25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件。 2006年4月23日4时许,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10警务大队民警黄某、陆某接市局联动中心指令称:在南宁市双拥路口腔医院门口的公交车候车站有人偷拆公交车站牌。接令后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光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编辑:王香菊作者:吴帆 谢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