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青海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监督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9:15 人民网 | |||||||||
培训会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雷主持监督法培训班开班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在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上作总结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春耀作题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准备,严格执行监督法》辅导讲座 人民网10月26日讯10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雷、宋彭生、张玉林、桑杰、贾国明,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建国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副委员长盛华仁、副秘书长王万宾关于学习贯彻监督法的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春耀作题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准备,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辅导讲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管雷在培训班开班时就这次培
桑杰副主任强调,要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的主体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主体,其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监督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近几年来,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监督工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同志们继续努力,特别是适应监督法的要求,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一是要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多了解一些真实情况,多思考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为提高监督质量打好基础。常委会专职委员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多做些调查研究,尤其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议题进行深层次的调查研究,为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二是要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行使职权包括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质量的关键。因此,全体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踊跃发言,各抒已见,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据,言之有理,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开展讨论,重实际,说实话,求实效,积极建言献策,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人大监督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议政能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研究新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为常委会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贡献智慧和力量。鉴于常委会许多监督议题的专业性较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相关专门人才要发挥好自己的优势,重点做好相关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桑杰副主任要求,省人大机关各部门要在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当好参谋和助手。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作为常委会的集体参谋班子和服务班子,在常委会监督工作中负有重要服务职责。为此,机关各部门要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监督法实施前后的各项工作。最近,我们参照全国人大机关的做法,制定了《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部一定要按照这个若干意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当前,要抓紧抓好监督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培训工作,进一步用中央精神和监督法统一思想认识,为贯彻实施监督法打好基础。二是要认真做好法规和有关工作制度的清理及规范工作,凡是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深化和细化,凡是与监督法规定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常委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要主动加强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沟通和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监督法的宣传工作,为贯彻实施监督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周密筹划,精心安排,及早研究并提出明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安排意见,做好与“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监督法在我省的及时正确实施。监督法实施后,机关各部门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要各司其职,扎实工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证监督法的顺利实施。(李云斗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