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新”字勾勒建设和谐社会路线图(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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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0:20 新华网 | |||||||||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有新思路、新办法 《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决定》对此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这16个字概括了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担负的领导责任。那么,如何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呢?翻阅《决定》,可以看到不少新思路和新办法。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对于这一新思路,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甄小英表示,六中全会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政党的重要政治责任,这就要求执政党首先实现党内和谐。党内和谐需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和政治参与,健全下情上达的机制通道,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专家解释说,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通过基层表现出来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必须要从基层着手,建立将矛盾化解于基层、消弭于萌芽的机制。这就要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首先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先行者和模范。 ———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是《决定》中的一个新提法。专家指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将反腐倡廉工作,看成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并再次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记者 薛凯) 来源:半月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