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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莫明多钱 贪心员工私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2:15 新闻晚报
□焦晓虹

  晚报讯 同名同姓也会惹官司。单位有两名女员工都叫张萍(化名),由于疏忽,单位错将“此”张萍申请的差旅费打到了“彼”张萍的账户中,但“彼”张萍却不认账。近日,黄浦区法院判决,要求张萍将不当得利的5000元在三日内返还给单位,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张萍是公司的一名行政主管,2005年6月,张萍的银行账号里莫名其妙多出了5000元
钱,后来才知道,原来公司还有一名也叫张萍的员工,公司误将那位张萍申请的差旅费打到了这位张萍的账户里面了。

  公司发现此笔款项的支付发生差错后,多次与张萍进行联系,但均被拒绝。2005年7月张萍离职。公司于是将张萍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这笔款项。而张萍在法庭上却称,这笔钱款本来就是自己的工资,否认是因“同名同姓”而误得的。

  公司向法庭提交了银行付款凭证、员工工资明细表、差旅费报销单据等证据。张萍虽主张该笔款项是自己的工资,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在当月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下为何又有5000元的收入。

  法院认为,公司因其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应属其他员工的差旅费打入张萍的账户。

  张萍占有上述款项没有合法依据,同时使公司的财产受到损失,故张萍所得的5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公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公司的损失应自向张萍催讨不当得利之日起开始计算。由此,法院作出了由张萍返还公司钱款并支付利息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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