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团伙的“严密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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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2:27 海峡都市报 | |||||||||
N《上海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 每个成员都要学会互相配合实施盗窃和逃避抓捕,每天还有明确的“盗窃指标”和作案分工。一个拥有17名成员,“组织和纪律”如此严密的地铁盗窃团伙,昨天上午被上海闸北法院依法判决,“贼老大”获刑12年。
刘文雷是这个盗窃团伙的“老大”,成员的工资是每月800元,分成20个工作日发放。每天清早,刘文雷派人将40元交到成员手中。成员每天偷盗的东西价值要达到1000元,若超过1000元,会得到刘文雷的100元“额外奖赏”,或是被请去吃饭、娱乐。如果“表现”不好,偷不到东西,自然也不客气,非骂即打。 盗窃团伙的17名成员,平时分成几个组在地铁里“干活”,通常模式是3人一组,1人实施偷窃,另外2人负责掩护。他们还定下规矩:大家各偷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可一旦在“干活”现场相遇,除了装作彼此不认识外必须互相掩护,保证行窃成功。 据悉,2005年11月5日至12月4日,短短一个月内,该盗窃团伙猖狂作案29起,偷盗的物品价值近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