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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行飞贼”一年抢夺9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3:0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案情

  “民警同志,我是来服装城进货的滨州人,走到温州商厦附近时,装着6000多元现金的包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抢走了。”

  “我下了长途汽车刚走出车站,装有1万元现金的塑料袋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一把抢
走,摩托车是红色的。”

  去年下半年以来,淄川公安分局服装城派出所经常接到类似的报案,报案人都是到服装城进货的外地人。案件的频繁发生,引起了淄川警方的高度重视,分析了诸多报案人被抢过程,“飞车贼”作案具有明显特点:骑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春夏秋冬作案都戴红色头盔;独来独往;作案时间5:00—7:00;作案地点全是在交通便利的大路上;选择的目标都是手中提包(袋)的人。

  布控

  专案组根据飞贼的作案规律,分成4个小组在服装城各路口架网守候,从10月8日开始,每天5:00许,专案组民警准时到达布控的“岗位”守候。3天过后,没发现“飞贼”踪迹。

  “这个人的警觉性很高,他骑着摩托车,不断地回头四周张望,看是否有人跟踪。”

  “当离我还有不到2米的距离,他猛加油门窜了。”

  “我守候的地方人较多,他行驶到那个地方掉头就跑了。”

  “如果在‘独行飞贼’骑摩托车行驶的路上采取控制措施,有可能伤及无辜行人,必须智取。”专案组根据民警反馈的意见,调整了守候布控方法。

  抓捕

  “一组发现目标,飞贼驶向鞋城方向。”

  “2组发现目标,飞贼到了温州商厦附近。”

  “各组注意!盯住目标。第4小组‘咬住’别放,一直跟到家。”守候第7天的清晨5:30许,各组信息汇总到专案组,总指挥果断下达命令。

  “到了博山区大海眼村。”

  “千万不要打草惊蛇,一定别让目标发现,摸准‘独行飞贼’的家庭住址。”专案组指挥前方跟踪民警。

  “目标回到家。”10月17日10:00许,在大海眼村守候的民警,看着“独行飞贼”骑着摩托车进了家门。

  认罪

  面对民警的讯问,“独行飞贼”交代,他是博山区白塔镇大海眼村人,姓孙,今年35岁。2004年冬天,他做粉条生意时赔了不少钱,由于债主催债,他白天骑摩托车在外游逛。2004年12月份的一天,他在淄川城里大街亲眼目睹了一个抢包贼抢包的过程,这一幕,给他带来了启发。于是,到了2005年下半年,他在淄川服装城附近干起了抢包“生意”。

  经过长期观察,他发现来服装城批发服装的人都是在每天的5:00—7:00开始交易,而且全是现金。“我发现来服装城批发衣服的人,有的用黑塑料袋装钱,所以,提黑塑料袋的人也是我的目标。有一次,抢了一个黑塑料袋,打开一看,是一袋稀饭。”

  在一年多时间里,他在淄川服装城、城里大街、西关等处,骑摩托车飞车抢夺20余起,抢夺现金约计9万余元。10月18日,孙某涉嫌抢夺被刑拘。(记者 苏一宏 通讯员 孙敬涛 徐继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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