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特签订互免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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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3:1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6日电据中国外交部消息,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能源部部长兼公共管理和信息部部长塞斯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上述协定自2006年11月23日开始生效。 根据协定,持有效外交、公务/官员护照的中特双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入、出
上述缔约双方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三十日,应在入境后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