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启动(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4:19 中国广播网 | |||||
环渤海地区河北、辽宁、山东、天津三省一市海事局10月26日在天津签署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备忘录。标志着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中广网天津10月26日消息(记者王嘉军 实习记者杨钧天) 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26日在天津正式启动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 近年来,环渤海地区发展迅速,天津、大连、 曹妃甸三地相继建成30万吨原油码头,化学品、油类等专业化船舶往来频繁,船舶发生污染事故风险不断加大,但各地应急反应能力低,难以满足应对重特大污染治理的需要。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王金付出席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并讲话 建立渤海海域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后,一旦发生海域污染,属地的海事机构马上发出预警,协作成员单位快速组织各自的应急力量,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有效清污行动,消减污染损害。 为抵御渤海海域船舶重大污染事故,有效保护海洋环境, 建立渤海海域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势在必行。国家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杨新宅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时说: “整合环渤海各海事局辖区的应急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统一指挥、快速联动的应急反应协作机制,对促进卫星遥感、空中监视、水上巡航、水下探摸、陆地检测的应急反应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完善我国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防范和降低渤海海域重、特大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将发挥重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