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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做防蚁处理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审议

  本报讯记者许琛、通讯员穗仁宣、实习生蔡锦春报道:昨日,《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首次提交广州市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条例》规定,据悉,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实施房屋白蚁预防处理。

  低保户修危房可免费

  《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房屋,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修缮:房屋发生整体危险或局部构件损坏严重成为危险构件、个别部位有危险点存在的;外墙、门窗、落水管损坏等的临街房屋;房屋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存在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鉴定文书的处理意见,及时进行治理。

  《条例》规定,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确有困难无法治理危险房屋的,可以委托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治理。代为治理产生的费用,由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和偿还。危险房屋安全责任人属于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向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房屋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代为治理。

  擅改房屋将罚款千元

  《条例》规定,房屋使用过程中有下列行为,房屋安全责任人将被罚款1000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拆改房屋主体结构,超载使用房屋;侵占和损害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在房屋外墙或利用悬挑结构搭建阳台等各类建设设施;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有可能给异产毗连房屋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其他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发展商应做防蚁处理

  《条例》规定,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实施房屋白蚁预防处理。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卖房不做防蚁处理最高罚3万

  上图:广州市目前仍存在不少亟待修缮的危房

  本报记者郑迅/摄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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