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8个市级公路管理局收归区交通厅直接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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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16:40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26日讯(通讯员罗敏)近日,笔者获悉,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河池、玉林、贵港、百色这8个市级公路管理局一同收归自治区交通厅直接管理,与原自治区交通厅直接管理的3个公路管理局一起进行整合,调整为9个市级公路管理局。变动后,各公路管理机构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形式不变,仍实行自收自支,按照企业化模式管理。
据了解,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是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结合广西交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推行的,是发展区域经济和把公路修护建设推向经济社会化的需要。 编辑:王香菊作者:罗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