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公用设施“残疾”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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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0: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0月26日讯下水道成了“垃圾场”、垃圾桶多处受伤凹凸不平、广场上四个凳子坏了仨……走在省城街头,公共设施损毁严重的现象屡见不鲜。 日前记者经过洪楼广场时发现,广场东北角的公共健身器材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伤残”,空中漫步机只剩一条腿孤零零地悬挂着,转体器上的转盘不见踪影。据经常来广场锻炼的老人介绍,个别市民贪图小利将这些健身器材偷去当钢材卖掉。
有人偷拿公共设施为自己牟私利,也有人将公共设施当成了“出气筒”。泉城广场80%的垃圾桶被人踢得凹凸不平,桶盖不知去向;槐荫广场大片草坪被踏为平地,供人们休息的凳子四个坏了三个;省立医院门口用于保护绿化的栅栏断成几截,歪倒在一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省城很多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均有不同程度的人为破坏。 “有的小青年为了泄愤,就故意到广场上破坏公物,半夜开着摩托车跑来砸地灯、壁灯,保安上前制止时还遭到恶意攻击。”泉城广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造成公共设施人为破坏严重的关键,除保护不当、无意毁坏外,少数人贪图小利损公肥私、部分市民借公共设施泄愤等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据济南市环卫局的工作人员透露,每年都有大量街头垃圾箱被人踹毁或被恶意投入鞭炮后烧坏。 公共设施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是城市文明的象征,然而在部分市民眼中,它们却成了任意发泄不满、可以自由破坏的对象。为此,每年政府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维修、重建被破坏的城市公用设施。 记 者 仲爱梅 实习生 张艳华 | |||||||||